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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面小饭馆[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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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街坊们是来照顾你生意的,让你请客,岂不是我们这些人厚着脸皮占便宜了?”马大娘嘟囔道。
乔大爷说:“大爷缺这点钱吗?你个小年轻才赚了几年的钱,大爷我又赚了多少年的钱?请客的事就不要说了,快拿菜单来看看。”
他馋南来饭馆的饭菜都有好几年了,别的馆子也下了不少,就是没有那么合心意的,尤其是现在预制菜盛行,有的餐馆的厨子都不会炒菜,最常用的厨具是微波炉,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鹦鹉适时接口道:“爷有钱,爷有钱!”
大家都笑了,辛欢递上菜单。
乔大爷点了刚刚差点被污蔑的一锅鲜,也是一种隐晦的力挺了。赵素芬夫妻俩要了一份莴笋炖猪肚,马大娘则点了蚂蚁上树这道家常菜。
“我自己在家里也做蚂蚁上树,总是觉得差了那么点滋味,不如南来饭馆的,也是念念不忘了好几年。”
南荼没有什么要藏着掖着的,直言道:“其实这道菜的秘诀就是把粉丝提前泡在牛骨高汤里,粉丝吸收了汤里的鲜味儿,做出来自然好吃。”
马大娘连忙摆出一副不听不听的架势:“哎呦,家里炒菜哪有高汤用,还是得来饭馆吃。”
看着菜点完了,南荼才回到后厨忙活。
猪肚是提前炖好的,只是没调味而已,否则客人这边点单,后厨根本来不及处理。在辛欢来帮忙之前,南荼从不考虑上以猪肚为原材料的菜品,处理起来麻烦,她一个人忙活不过来。
辛欢以前虽然没接触过厨艺,但是她勤快听话,南荼交代的事情都能认真仔细的做好,给她省了不少心。
蚂蚁上树是快手菜,材料也都准备好了,没什么麻烦的。
几道菜中,只有一锅鲜最有难度。一锅鲜顾名思义,所有鲜香的食材都在这锅里了。所以做一锅鲜时,南荼选的是鳜鱼、河蟹、螺蛳、蛤蜊和鳝鱼。
有些高
档餐馆为了凑八鲜的名号,还会加上甲鱼、河蚌和青虾。
南来饭馆毕竟是小餐馆,一锅鲜的食材种类上来了,价格也骇人,反而不好卖。
虽然难度最高,但一锅鲜并不是难在调味上。实际上,有这么多自带鲜味的食材入场,这道菜的调味料反而很少。难的是把各种口感、味道、所需烹饪时长不同的食材调和在一起,让它们既有各自出彩的亮点,又能和谐统一。
菜色陆续上桌。街坊们兴致勃勃地动筷。
别的不说,只谈这卖相,这香味,就刺激的人食指大动。
晶莹剔透的粉丝吸饱了牛骨高汤的精华,变得湿润而富有弹性,仿佛细长的丝带轻轻摇曳,细碎的肉沫点缀在其间,每一粒都攀上了枝条,不愧为“上树”。
大家尝了后纷纷说:“还别说,就是比自己家做的蚂蚁上树好吃多了。”炒过的肉末依然香嫩可口,最重要的是既没有发干发柴,也没失去肉味儿,和滑爽的粉丝完美融合。
乔大爷品鉴道:“高汤的鲜味是调味料替代不了的,囫囵吞枣也许尝不出来,仔细一品,调料的那种又尖锐又单薄的鲜一咂摸就能吃出来。”
大家都开马大娘的玩笑:“秘诀南荼都告诉你了,不怕你学去,赶紧回家做来尝尝。”
马大娘赶紧道:“我可什么都没听见啊。”可别让她家那几个小祖宗听到,再叫她以后都用牛骨高汤泡过的粉丝做菜,这谁受得了,幸好今天没带他们来。
下一道菜是莴笋炖猪肚,其实全称应该是泡椒莴笋炖猪肚,有泡椒这个点睛之笔,让汤汁呈现一种浓郁的金红色,只看着就开胃,更别提飘在空气中的那股鲜香酸辣气息。
虽然诱人,但街坊们都上了年纪,有自己的顾虑,等赵素芬身先士卒,夹了一筷子做了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大家才发问道:“辣不辣?”“能不能咬得动?”
赵素芬细嚼慢咽,等猪肚下了肚,才慢吞吞地道:“放在我年轻的时候,我肯定要告诉你们,辣得很、咬不动,这样一整锅都是我的了。现在吃不下那么多了,你们就偷着乐吧。”
她这样说,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喜滋滋地拿了碗去盛汤、盛猪肚。
先喝一口汤,猪肚就是有本事让汤汁变的浓郁鲜美,又有其他食材相互配合。只一口,先传递到舌尖的是泡椒的酸辣味,程度把握得更好,爽口中带着点点的刺激,让味蕾瞬间活跃起来,又不至于让人觉得过于刺激。
莴笋增加的清香稍后而至,最后猪肚的醇厚味道,更是这道菜的精髓所在,是整个汤汁的灵魂,绵长厚重,回味无穷。
为了保证汤汁的浓鲜,南荼有两个小窍门。一是汤中会加一团肉末提鲜。
这是南元海在开饭馆的时候就总结出来的秘诀,自然也毫无保留的教授给了南荼。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南元海发现肉末调整成猪肉和牛肉各半以后,肉质的香气和鲜味的均衡最恰当。
适当运用这种肉末,可以拯救不少风味单调的菜品。肉沫还有扫汤的作用,能让汤水更清澈。
南荼在做这道莴笋炖猪肚时,又改良成使用炒香过的肉末,最后的成品滋味果然更佳。
为什么大家都觉得南来饭馆即便是做寻常家常菜,也比别人好吃的多?就是因为这里的厨子一直没停止过探索,从不满足于现状,固步自封。
猪肚汤的另一个秘诀,是在出锅前稍加一些藤椒油。藤椒油滋味刺激,为了大众的适口性,不要加太多,也不能加的太早,藤椒油长时间受热香气会挥发。汤底多了这么一点藤椒油,基调会变得悠长,也不会喧宾夺主。
喝汤的众人不需要知道这些,只觉得喝了这汤,嘴巴也美,胃里也暖,哪里都舒服。
再尝尝切成粗丝的猪肚,经过精心处理的猪肚没有一丝一毫的腥味,只保留了独特的爽滑和鲜美,在长时间的炖煮后,猪肚逐渐变得软嫩,还吸收了泡椒与莴笋的精华,每一口都充满了层次分明的口感,不断的将那份来自食材深处的醇厚传递给食客。
等一大碗莴笋炖猪肚见了底,众人都舒了一口气。在南来饭馆吃饭,精神还得紧张起来,时刻偷瞄着旁边人的动作,否则自己在一边吃得忘我,一看汤也被盛光了,猪肚也捞没了,连莴笋都没剩下一块,是要悔得直拍大腿的!
“看来不是我来照顾南荼的生意,是南荼可怜我上了岁数还吃不到什么好东西,才开这么个饭馆的!”一个满头白发的街坊说。
乔大爷说:“猪肚是最能做得出神入化的材料,不会做的厨子做出一锅腥臊发臭的混汤,会做的厨子能做出神仙滋味。当今的佛跳墙动辄用鱼翅鲍鱼,其实地道的只用老鸡、鹿蹄筋、猪肚、鱼肚和鸽子蛋就够了,千万别小看了猪肚。”
笼子里的鹦鹉叫道:“尝尝!”
“你不能吃。”乔大爷头也不回道。
“放肆!放肆!”鹦鹉不满地哇哇大叫。
众人都大笑起来,看得出不只是肚子满足了,心情也变得额外的好。
最后是重头菜。
一锅鲜是大菜,三四个人一起吃也够了,这也是马大娘为何一眼看透孙银花在说谎,她舍得吃这么贵的菜就很奇怪了,一老一小两个人点这道菜不是浪费吗?孙银花是最不会浪费的人。
不过现在美食当前,孙银花带来的插曲早就被大家抛在了脑后。在袅袅升起的白汽中,这锅汇聚了江海精华的鲜美佳肴夺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锅里的食材太过丰盛,街坊们各自伸筷,收获也各有不同。
马大娘爱吃鱼,夹的是鳜鱼肉,被精心挑选的鳜鱼肉质细嫩,入口即化一般,吃了鱼肉还不够,最好是挑带皮的部位再来一块,鳜鱼被煎过,鱼皮微焦,不但不腥反而弹口酥脆,香死人了。
王爷爷夹到了对半斩开的螃蟹,这螃蟹选的好,膏黄脂白,丰满紧实,味道自然差不了。
乔大爷爱喝汤,一锅鲜的汤汁并不多,但每一滴都是鳜鱼和鳝鱼煎炸后炖出来的浓白鱼汤,又有其他食材的加入,滋味更浓郁。舀一勺浇在米饭上,什么都不配就能干吃一碗饭。
汤里竟然还有意外发现,几个螺蛳和蛤蜊调皮的搭上了顺风车,随着浓醇的汤汁一起落到了碗中。乔大爷当然也没放过,他嗦螺蛳很利落,滑嫩的一小个,在舌尖一闪而过,只留下难以忘怀的鲜味。蛤蜊肉则更给人一种清甜可口的感觉,咬破时还迸出一口汁水,鲜得人一激灵。
锅里的食材相互渗透、相互映衬,演绎出一场味觉的盛宴。
不多时,桌上的菜肴已经被吃的干干净净,半点不剩。
幸好一众人有意节制,不敢点的太多,否则点多少都吃这么干净,现在还不知道要撑成什么样,回去说不得还要挨儿女的数落。从前教孩子不许暴饮暴食,轮到自己就忘啦?
第15章 腊汁肉 好险,差点就违反规则了。……
最近几天,南来饭馆的销售额屡创新高。
各位街坊是看在南荼是南元海的孙女才来捧场的没错,但大家不是没有嘴巴,没有舌头,南来饭馆的饭菜好吃更不是假的,更别提还有从前的老交情了。
于是回家以后,要么把当天吃到的好滋味讲给亲人朋友听,要么平时遛弯的时候,对遇到的街坊邻居把南来饭馆好好夸赞了一番,当然了,自己也没少出现在食客队伍里。
生意越来越火热,可辛欢注意到,有时候南荼眉宇间会出现一抹忧色,虽然转瞬即逝,但也不是她的错觉,一般这种情况都会出现在望向后门的风铃后。
辛欢明白,这是因为后门迟迟没有动静的缘故。
南荼只是觉得,她不久前才和系统谈好了,又是免手续费又是涨晶核的回收价,结果这么多天都没有位面客人,也确实说不过去。
可有没有客人不是南荼说了算的。
她很快想到了不久之前来到饭馆的纪项明一行人。他们中那个叫解薇的年轻女人还问过南荼允不允许把南来饭馆的位置透露给其他人,南荼当然同意,她就指望着末世位面的人多多知道南来饭馆,否则光靠误入,一年到头也没几个人来。
离他们小队离开也
过去一段时间了,到底是解薇忘记了这码事,还是没有人愿意相信沙漠深处有这么一个饭馆呢?
辛欢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似的,突然一脸严肃地站出来:“南荼姐,你是觉得我们那边的客人太少了吗?我可以回天陵城去,告诉大家南来饭馆的好处,让佣兵们都往这边来。”
南荼当然是不同意了,佣兵都是成群结队才敢面对异兽,辛欢一个人怎么平安穿过安金沙漠回到天陵城?再说就算回去了,已经有一个解薇了,难道解薇说的话大家不信,辛欢说的大家就相信了?
于是南荼不提困难,免得辛欢冲动做事,只说:“可是我这边是一天都离不开你。”
听了这话,辛欢不自觉地憨笑起来。
这……倒也没错,她平时在饭馆也要帮南荼姐不少忙呢,嘿嘿。
南荼见她没这个打算了,才拉着她坐下来慢慢捋顺南来饭馆的处境。
“在你看来,对整个安金沙漠,我们饭馆大概在什么位置?”
辛欢想了想:“离天陵城不算近,但也不属于安金沙漠深处,沙漠实在太大了。”
不远不近,其实也是一个优势。
离天陵城太远了当然没人来,太近了也未必是好事,毕竟南荼的菜品卖的不便宜,经历过长久灾难的人们手头都不宽裕,干嘛放着价格低廉又能饱腹的兽肉干不吃,跑到南来饭馆呢?
辛欢知道南荼是在操心什么,于是绞尽脑汁,把自己觉得对饭馆有利的消息一股脑的倒出来。
“之前到饭馆吃饭的那几个佣兵,其实不是冲着三鲜馄饨来的,而是饮水不够,把南来饭馆当做可以补给的地方了。”
他们对南荼的身份有畏惧,迟迟不敢提要水这件事,是辛欢看破了他们的想法,对南荼讲了,这才把他们的水囊给装满了。
“安金沙漠虽然大,佣兵常走的路线却基本是固定的,其中有一条就距离我们饭馆不远,不然我也不会被队友抛下之后徒步走到了这边。”辛欢试探着说,“如果佣兵们消费一定数量的晶核,就能送他们一些在沙漠中最珍贵的饮水,这样大家都会愿意来的。”
“而且也不会有那么因为资源紧张就抛弃队友的事出现了。”辛欢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
“你提的建议很有用。”南荼拍了拍她的肩膀作为安抚。
系统竟然也在这时候说话了:【饭馆的锚点所在方圆五十米内,受空间波动影响,不会吸引异兽前来。】
这一点,倒也很排得上用场。南荼若有所思。
————
安金沙漠,有一行人正在向着南来饭馆的方向前进。
这一队佣兵看着普遍年纪不大,都是二十刚出头的年轻人,光是眼神看着就蓬勃有干劲,不是在安金沙漠摸爬滚打七八年的老佣兵可比的。
他们中最年长的就是包恒,虽然也只有二十六岁,但包恒生性谨慎,做事周密,倒也能压得住年轻人的莽撞,组队也有好几个月了,都没出什么大岔子。
这一次,他们是听说了一个绝对称得上不可思议的消息,来验证真假的。
安金沙漠里有个饭馆。
解薇告诉他们这句话时,出于尊重,大家都强忍着不露出奇怪的表情。可是这和“包恒家有座宇宙飞船”有什么差别,甚至比起这个,大家还是更愿意相信宇宙飞船这件事。
“去去去,你家才有宇宙飞船!”包恒瞪了这群促狭鬼一眼。
不过包恒自认为了解解薇,他们之前是实打实的在一个佣兵队里当过队友的,只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散开了。
包恒认为解薇不是会乱吹牛的人,也绝不会存着害人的心思,故意引人在沙漠里绕路,去找什么饭馆。
况且还有一整队的队友为她作证,证明他们就是因为在那里得到了饮水,才顺利返程。
要么是大家都中了幻觉,要么就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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