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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种女配要独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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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意识消散,他陷入了永久黑暗的世界。
第75章
逃匿的卓凌云母女也被抓住,因是主犯家眷,被判了斩首示众。
江可可循着原主的记忆,知道这个表面贤德的皇后,私底下心思缜密歹毒,原主当初在她手下吃了很大的苦头。冷殿的日子非常清苦,司正清并不经常过来,他虽然安排了专人负责她的衣食用度,但是卓凌云却威逼利诱了那个人,导致原主在冷殿缺衣少食,挨饿受冻。
真是不是一类人不进一家门,那两口子都是善于惺惺作态的表演型人才,绝配!这下好了,连死法都一样,可以下去做伴去了。
等一切尘埃落定后,司锐泽也已经悄悄把控住了整个朝局,在边疆的那三年,他思索了许多,想清楚了很多事情。
他想要一个清正的朝堂,但是没有权势,他的梦想也只能是梦想。但他从来不是轻言放弃的人,为了心中的理想,他可以等。
几个皇子的争夺必将陷入白热化的局面,到时候一定会打得两败俱伤,谁也不会捞得好处。在此期间,他可以积累自己的力量。
因此,他通过骁勇善战赢得了军心,和朝堂之中志同道合的官员保持着联络,积极发展人脉,收拢人才。
他收到过一封密报,不知道是谁传递过来的,信中告诉他大鼎的下落,但他并没有派人去寻找。在他看来,一个大鼎而已,只是个对象,怎么可能助力夺得皇位。
与其耗费人力物力在那个对象上,还不如多花点心思积累实力来得实惠。况且,他能得到大鼎消息,其他皇子也能得到消息,他就等着他们互相争抢,好让自己坐收渔翁之利。
果不其然,其他皇子因为大鼎关系更加恶劣,连皇上都派人去了森林搜索那劳什子。父子之间因为大鼎生了嫌隙,成了弑君夺位的导火索。
而他,也如自己所愿,成了这场闹剧最大的赢家。
那尊导致父子离心的大鼎,如今被皇上从司正清王府中悄悄搬回了皇宫里,对外则宣称是司正清为人凉薄,妄图杀君弑父,镇不住渊源深厚的大鼎,大鼎本就该由皇上保存,供奉在皇宫之中。
就在司正清被处决的当天,司锐泽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信里内容莫名其妙,只是说了某位雄才大略的帝王,征伐一生,战绩赫赫,到了晚年却沉溺仙神道法,寻求长生不老之药,荒于政事,导致政权倾覆,王朝坍塌。司锐泽拿着信反复阅读,眼神闪烁,动了加速上位的心思。
因为闹出了皇室丑闻,皇上不能借由大鼎来宣扬自己勤政爱民了,心里很是遗憾。他时常抚摸着大鼎凹凸的花纹感叹,多好的大鼎,多好的噱头,就因为司正清那个混账儿子,白白浪费了他流传千古的机缘。
江可可通过视频看到他满脸可惜的模样,只觉得可笑,作为皇上,不说好好理清朝政,思索带领百姓发家致富的门道,满脑子都是虚头巴脑的鼓吹套路,真是德不配位,不愧是司正清的老爹。
经过一场兵变,皇上逐渐变得神神叨叨了,很喜欢一些邪门歪道的东西,时常召集不知道谁给推荐的道士和尚谈天说地,开始往求仙问道上砸银子。
道士们也很努力,翻阅书籍,勤炼丹药,经过不断探索,还真就炼出了通体嫣红的小丸子,拿着进献给皇上,“皇上,这是可以固本清源的丹药,吃了让人身轻体健,耳聪目明,名叫回春丹。”
皇上大喜,他年纪大了,尤其经过那场宫廷政变,身心受损,常常感到精神不济,浑身疲惫,有了这回春丹,可以让自己恢复年轻的活力,这正是他目前最需要的东西。他不服老,他当皇上还没有当够呢!
回春丹果然药如其名,吃了宛如回到双十年华,让人精神焕发,生机勃勃,宫妃们都夸赞皇上龙马精神,体壮如牛,这让皇上很是自得,眉开眼笑,喜不自胜。
于是,给了道士更多的金钱和支持,命令他们多多探索恢复年轻的道法。
说来也怪,皇上让道士炼丹的本意是让自己充满精力处理朝政,但在吃了丹药有了活力后却不愿意翻看奏折,面见朝臣了,反而更喜欢歌舞戏曲,美人歌姬了。
但是朝堂不能一日无主,于是这理朝的重担自然就落到司锐泽身上了,司锐泽表示他甘愿承担重负,为皇上分忧。
渐渐地,司锐泽成了朝堂中的无冕之王,全面把控军权和政权。可是权利并没有让他忘乎所以,尽管政务繁忙,他仍然天天拜见皇上,对皇上嘘寒问暖,态度恭谨。
得知皇上喜欢歌舞,专门召集曲中高手和舞姿蹁跹的佳人成立了广寒宫,供皇上欣赏。这让皇上很是满意,觉得这个儿子比其他几个加起来都强,不会居功自傲,对自己孝顺忠诚,体贴周到。因此,更加放心将权利放手给司锐泽了。
等到皇上只剩下暗卫在手中的时候,司锐泽觉得时机成熟,可以收网了。
道士觐见皇上,献上了金黄的药丸,“皇上,这是经过七七四十九天连续炼制,加了天山雪莲、百年老参、灵芝仙草,才貌俱佳的童男童女身上提取的秋冰等等珍贵药材做成的丹药,功效比回春丹强百倍,请皇上享用。”
只见那丹药金灿灿,仿佛东升旭日,皇上不疑有他,命大内总管伺候服用。大内总管眼露不忍,但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沉默地端杯倒水,眼睁睁看着皇上服下了丹药。离开寝宫,一向爱说爱笑的大内总管罕见地脸色郁郁,步履沉重,一言不发,在黑暗的房间里睁眼到天亮。
过了有两日,皇上听曲时突然晕厥倒地,太医诊治说是日夜操劳,为国事殚精竭虑导致元气耗损几近枯竭,已经回天乏力。
在皇上缠绵病榻那几天,司锐泽日夜守护,端汤喂药,亲手为皇上擦洗身体,整理污物,引得众人纷纷赞扬二皇子忠孝节义,慈乌返哺,堪比古人彩衣娱亲、卧冰泣杖,实在是孝子典范,忠臣楷模。
即便二皇子精心照顾,也没能换回老皇上的命。卧床三日,皇上驾崩,二皇子悲痛欲绝,哭声震天,几近昏厥,众臣感其孝心,纷纷劝解,“陛下,请保重龙体,节哀顺变。先皇对您寄予厚望,莫要辜负他的一片苦心啊!”
于是,在大家搀扶下,二皇子勉强起身,喝了两口粥,支撑完了整个丧礼。
丧礼之后,司锐泽顺利登基,他励精图治,勤政爱民,赏罚分明,在位六十载,使得海晏河清,民富国强,人寿年丰,成为垂名千史的贤君。
而江可可的村落也在这太平盛世下安然求生,再后来甚至迁移到了乡村之中,不再与世隔绝。
她圆满完成了原主夙愿,哦,可以说是超额完成。因为原主只是让她保证村落安全,而她不但保全了村民,还顺手解决了渣男,以及渣男的兄弟和老爹,送给天下一个贤君。也正是因为有贤君治理天下,她的村民才得以摆脱避世宿命,重回人世。
“完美!”小狐狸喜不自胜。
第76章
睁眼身在休整地,江可可这次没有任何不适,反而心情舒畅,神清气爽,她感觉自己已经适应了任务者的工作,接受良好。
小狐狸声音里透着喜气,“主人,快看琉璃瓶!这次的纯净之泪给了好多,总量都快过半了!”
只见那琉璃瓶内闪着光泽的纯净之泪果然已经快接近一半,涨势喜人,让人振奋,这感觉就像买的股票基金市值九十度上升能带给人巨大惊喜。
“小狐狸,接着下一个任务,我现在感觉很好,不用休息了。”
“好嘞!”
……
悠悠醒来,江可可发现自己正趴在一张破旧的四方桌上,直起身子,看了眼四周,首领画像,牡丹花暖水瓶,美人挂历,粉白洗脸盆,木质洗脸架...
江可可眨了眨眼睛,她这是来到了七八十年代?
“小狐狸,传剧情。”
“好的,主人!”
剧情传输完毕,江可可挑眉叹了口气。
身处八十年代初期,原主江可可是农家女,初中毕业就不上学了,跟着父母下地挣工分,她父亲是大队会计有份工资,家里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懂事听话。
一家人老实本分,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农村孩子订婚早,江可可初中十三四岁就有媒人上门说亲,和邻村高家的高鹏志订了婚。高鹏志是她同学,学习成绩很好,但是自幼丧父,母亲独自一人拉扯着他长大。孤儿寡母难免受气,日子清苦有些艰难。
江父是不愿意女儿和高家订亲的,觉得女儿嫁过去要受苦,但是原主就是看上了模样白净清秀,充满书卷气的高鹏志,觉得他和其他农村孩子不一样,就是稀罕他。
高鹏志本人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次次都拿全校第一,年纪虽小,但知书达理,做人礼貌内敛,江父和他接触过几次后,觉得孩子有潜力,也就没反对这门亲事。
江父同意了,一向没什么主心骨的江母也跟着同意了。原主很高兴,经常跑去高家帮着高母洗衣做饭打扫家务。见高鹏志去县城上高中带的粮食太少,就把自家干粮搬来让他带去学校,还偷偷塞给他自己积攒的粮票零钱。
高鹏志很感激原主的帮助,曾许诺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带原主去城里过好日子。原主也带着他给的梦每天喜滋滋地下地干活,去高家帮忙。
江父江母自从孩子订亲后,也时常帮衬高家,见高母一个女人下地干活,就主动过去帮忙。高家清贫,一年也吃不上两次肉,江父就会让原主带着肉蛋送给高家,让他们母子俩改善改善生活。
两家人关系融洽,走动频繁。
但这一切都在高鹏志考上大学后改变了。凭着努力勤奋,高鹏志考上了北市的大学,成为了县城有史以来第一位考上北市大学的天之骄子。
高家门庭若市,连县长都专门过来看望他,见他家境贫寒,与母亲相依为命,更是赞誉他是寒门贵子,前途无量。
上大学期间,原主仍然不时接济高鹏志,她觉得城里东西贵,城里人讲究,衣服不能穿打补丁的,要穿雪白的的确良衬衣,扎皮带,挺括裤子,还要戴手表。
为了置办高鹏志的服装,原主除了下地干活,就窝在家里踩缝纫机做衣服。做好了高鹏志的衣服,就接活给别人裁衣挣钱。于是,高鹏志得以穿着体面衣服、带着时新手表走在大学校园,兜里还有原主给的做了一个夏天衣服挣得钱。
原主的辛勤付出,使得高鹏志穿衣体面,吃喝不愁,他的同学们都没看出来他出身贫寒。
但是,大学毕业后,高鹏志顺利获得国外的硕士录取通知书出国走了。走之前专门把原主约到了县城,原主还以为他们俩要去约会,特意穿了一件新裙子,仔细打扮了一番,欢天喜地奔过去了。
结果,高鹏志是跟她提分手的。原因就是俩人差距太大,没有共同语言,在一起不会幸福,说原主是一个好女孩,祝福原主以后幸福。
说完,他就提着行李上了火车。
消息传出来,淳朴的乡民都怒骂高鹏志是白眼狼,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
第77章
江家人气不过,跑到高家要说法,但是高母只是一个劲的哭,不住地骂儿子,“儿大不由娘,我也拦不住啊!我打心里喜欢可可,我只认这个儿媳妇。哎呦,我怎么这么命苦啊,一个女人拉扯大一个孩子,孩子好不容易大了还不听话,老了老了该享清福了也没那个命....”
江家人见她哭得可怜,也知道找她没用,把高家打砸一番后离开,这件事也就只能如此了。
而原主年龄在农村算是大龄女孩了,条件好的男孩子都早早订了亲,剩下的要不是或穷或有毛病的老光棍,要不是死了老婆、拖儿带女的鳏夫。
江家要想嫁女儿只能矮子里头挑将军。原本他们想要仔细挑选的,可是农村人爱搬弄口舌,他们开始也同情江家,但是后来口风就变了,开始阴阳怪气起来,说原主是被男人甩了不要了的女人,说她订亲十年,瞧她对高鹏志的热乎劲,说不定早不是黄花闺女了...如此种种,不堪入耳。
为了平息风波,江家只能匆匆选了一个人家将原主嫁了过去。但是,因为没有仔细打听那户人家,原主嫁过去才发现那男人有间歇性精神病,时常晚上发病,发起病来就摔东西打人,原主受了很大的罪。
原主因为挨打,流过产,再加上家里家外日夜操劳,身体变得很不好。她想过离婚,但是想到自己本来就因为被退婚让家里人蒙羞,再离婚的话,他们家会在村里待不住的。想到关心呵护自己的父母,懂事体贴自己的弟弟妹妹,为了家里人,她只能苦熬着。
后来,高鹏志学成,衣锦还乡,还带了一个美丽洋气的女子,说是他在国外的同学,北市大学教授的女儿。乡民们都羡慕他能娶教授的闺女,夸他出国留学有出息,高母孙爱芝笑得合不拢嘴。所有人都默契地闭口不提原主和原主一家,高鹏志和他母亲早就忘了在自家最艰难的时候,是谁给了他们帮助,拉了他们一把。
原主在电视上看见过高鹏志,他衣着光鲜,精神焕发,与气质清雅的妻子一起登台领取学术奖,伉俪情深,和憔悴沧桑的原主形成鲜明对比。原主最终苦熬不住,三十岁,年纪轻轻就油尽灯枯了。
原主一直瞒着家里人自己挨打的事情,因为自己过得不好也很少回去娘家看望父母,等到她死后,家里人过来参加她葬礼,才发现原主身上大大小小的新伤旧痕,崩溃大哭。
原主的弟弟更是怒不可遏猛捶原主的丈夫,把那人打进了医院,事后赔了好大一笔钱,家里媳妇也因此和他大闹,夫妻关系出现裂痕,最后媳妇跟着一个男人跑了,留下他一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
原主的父母因为太内疚,在原主死后,没过多久也伤心去世了。
原主的妹妹因为娘家没了依仗,被婆家拿捏,日子过得也很憋屈。
……
接收完剧情,江可可挺难过的,原本一个漂亮、勤快、灵巧的姑娘,就因为痴心错付,又没有勇气与当时的传统思想抗衡,就这样香消玉殒了。
原主的祈求是希望不要再和高鹏志纠缠,想要像电视剧里演的女强人那样,活成一个人样,并给家里人提供一个富裕快乐的生活。
江可可听完原主的诉求,眉毛一挑,她突然想起那个年代的影视剧,确实是有许多女人当自强的大女主剧情。里面的女主角虽然经历坎坷,命运多有波折,但始终坚韧勇敢,与现实抗争,最终拼出了一条康庄大道。
看来原主心里是不甘心自己那样的人生的,羡慕电视剧里女主的活法,所以灵魂才始终无法安息。
“好了,别生气了,这一次,我来带你飞!”江可可朝着虚空轻声说道。
她魂穿在了高鹏志即将高考的时候,因此原主身体年龄十八岁,多么好的年纪,未来可以有无限可能!江可可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想着如何发家致富,对,就是这么简单直接。
因为完全接收了原主的身体和记忆,也就保留了原主的学识技能。
她仔细利捋了捋原主的特长,发现原主虽然种庄稼也是一把好手,也能养牲口养家禽,还会开大队里的拖拉机,但这些特长财富转化率不高。要想致富,一定要选自己擅长的,且能持续带来收入,有发展前景的职业。
考虑过后,她选择了做衣服,原主缝纫技巧娴熟,又有审美品味,看见画报和电视里的时髦衣裳,照着就能做出差不多的来。因此,很多大姑娘小媳妇买不起县城商场里的高级服装,都会跑来请她来手工制作。
她打算好了,现在集市上摆摊做衣服,攒下一笔钱,再到县城租间店铺卖衣服,成立个服装手工作坊,做大了就开服装厂,创立自己品牌。
这是她的长期规划,需要几年的时间来完成,因为赶上了国家大力提倡个体经济的好时代,只要够努力,够用心,这个年代卖茶叶蛋都能发家致富。她很有信心,觉得自己一定能够成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想好后,她就推开了房门,来到了院子里。此时刚过晌午,天气正热,家里的牲畜都趴在阴凉处打盹,家里人也都在屋里睡午觉。
想了想,她就来到厨房,刷锅加水,添柴烧火,熬绿豆汤。又从竹筐里挑出几个西红柿和黄瓜还有一个西瓜洗了洗,扔到了压水井旁的水桶里,把水桶压满冰凉的井水,等家里人醒过来,就能吃到爽口解暑的冰镇瓜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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